观国家之法制,以惩凶扬善,警戒全国人民,而宗族之法亦然!为规范我族人之行为,传扬我族优秀之传统,特公议立此规约,希吾族门孙永远遵照执行:
- 爱国守法:“国无民不立,民无国不存”,族人首先要有爱国情怀,切莫崇洋媚外。国家规定之宪章法律严格遵守,凡国家规定之任务,均应积极响应完成。
- 敬业尽职:成家立业者,应积极工作,潜心研究,做一个对单位、对事业有贡献之人;不得浮奢飘荡、不务正业,切戒赌博偷窃事宜。
- 教子育人:积极鼓励学子努力拼搏,勤奋刻苦,勇攀高峰,对学业成绩杰出者进行鼓励,并可记录于本谱之中。对子女抚养应实事求是,不得要求过高,成人成才并举,更务勿宠爱过度。
- 尊老尽孝:族人当以忠亲为先,尊老尽孝。如有忤逆、不孝敬、不抚养父母、祖父母,甚至胡骂,族人有权教育,情节严重者,可请示政府依法惩处。
- 和睦友善:和亲睦族,友好四邻,团结兄弟,处事谦让,忍耐为佳。如有口角无法协商,可请示公断,不得有打骂闹事情节。
- 助人为乐: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对老、弱、病、残者,给予照顾,特殊困难者,应适当帮助,条件许可时可定向资助或捐款。
- 祭先承德:每逢纪念节时,以悼念先人为重,不拘礼仪形式,重在传承先人美德。大型祭祖活动可安排在清明节(或寒衣节即十月初一)当天或前几天 ,悼念先人的同时加强时政和法制教育,以提高族人的思想素质。
- 善存宗谱:保存宗谱,务希妥善,是为至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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